
各院(部):
  根据《河南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办法》(院行字〔2009〕107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09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考核范围
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。
  二、考核内容
  见附件。
  三、考核程序及要求
  1、各院(部)按照考核体系认真组织自评,将考核结果并支撑材料报研究生处。
  2、经研究生处及学院领导审核确定考核等次。
  3、依据相关文件,考核结果与研究生管理经费挂钩,同时作为学院精神文明奖及评先评优的参考。
  4、各院(部)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办公室。
研究生处
2010-01-12
附件:河南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体系